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0:11:14  浏览:98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

广电部


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
1995年1月5日,广播电影电视部

为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开展,进一步深化电影制片机制改革,发展电影生产力,繁荣创作,我部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对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做如下改革:
一、除原由国务院批准拥有故事片出口权的制片厂外,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有国有电影制片厂可拍摄出品故事片。拍摄前剧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后报送我部电影局申请调控指标(管理办法见附件),经批准后投拍。
二、没有电影制片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个一工程”参评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凡有好的剧本(拟参加“五个一工程”评选的作品),经党委宣传部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我部电影局,申请调控指标,经批准后可与具有出品权的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
三、其它社会法人组织向具有出品权的电影制片厂投资拍摄故事片,其投资额达70%以上,并能遵守电影艺术创作的有关规定和制片管理规定的,经我部电影局批准,可就该部影片与电影制片厂签订合同,共同署名“联合摄制”字样,影片由有出品权的电影制片厂出品。
四、故事片摄制单位字幕格式统一规定如下:片头第一画面为影片公映许可证,第二个画面为出品厂厂标;片尾倒数第二个画面为底片加工单位、拷贝加工单位,最后一个画面为影片摄制单位、影片出品单位。
五、除上述规定外,有关影片字幕的其它规定仍按我部电影局电字(93)第531号文执行。
六、各电影制片厂要注意防止摄影棚、录音、洗印设备等的重复建设。

附件:故事影片调控指标管理办法
广播影视部电影局发放故事片调控指示,专用以支持拍摄弘扬时代精神和注重艺术探索的影片,以期从总体结构上平衡故事片的创作和生产,完成电影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根本任务。这是当前政府对电影创作生产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电影业深化改革的需要。为对发放调控指标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放调控指标的标准是:弘扬时代精神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重要历史题材的影片;注重艺术创新的影片;新形式电影和国产彩底拍摄的影片。这些影片必须达到一定的艺术和技术质量,才能发放调控指标。
二、电影制片厂和没有电影制片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五个一工程”参评部委,可直接向我部电影局申请调控指标。其它投资者如拟申请调控指标,需先向电影制片厂申报(抄报电影局),由该厂向电影局提出申请。
三、申请调控指标的剧本一式五份报部电影局艺术处,由艺术处初审通过后报局调控指标管理小组讨论通过,报电影局局长审批。
四、凡申请调控指标的单位,需向部电影局制片管理处提交申请报告,主创人员名单,以及拍摄资金来源情况的报告等。
五、电影制片厂对调控指标拍摄的影片,要同自己投拍的影片一样加强管理,要把好关,要负责任。
六、调控指标下达到厂后,如影片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则该指标自动作废。如申请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拍摄该片,应及时报部电影局,由局收回该指标。
七、凡申请调控指标,每部影片要向部电影局交儿童电影资助资金5—10万元。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国办发〔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良好的税收秩序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政府宏观经济调控
目标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2001年4月,
国务院召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税务和公安机关按
照统一部署,组织了以深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进行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
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
效。但是,税收秩序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一些长期干扰税收秩序的问题仍未彻
底解决,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不断发生,越权减免
税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改善税收征管环境,经国务院
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下一阶段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工作重点是:抓好已破获案件的行政处理
和司法处理,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在此基础上,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制度建
设和完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深入开展对商贸企业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扩大重点检查的地区和行业范围,务
求查深查透。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
工作指导,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平衡发展。

  二、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

  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是当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
方式,税务部门要注意研究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手段和特点,摸清规律,及时
发现并予以严厉查处,尽最大努力减少税款流失;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
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
动,严惩犯罪分子。对在查处涉税违法犯罪中出现的司法解释问题,税务和公安
机关要及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保证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以地方和部门、单位利
益为由,消极抵制税务和公安机关工作的,地方各级政府要严肃处理。

  三、清理税收违规文件

  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清理出一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文件,有的已经纠正,但仍有相当部分未得到纠正。税收秩序事关国家经济
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统一税法、加强征管的重要性,
于2001年年底前坚决纠正各类税收违规文件。对清理不力,拒不纠正甚至继
续出台违规文件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核心是堵塞漏洞,加强征管。建设一支过硬的税收执
法队伍,是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
的整体素质;通过整顿执法队伍,强化对基层征收单位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
的监督,铲除腐败,纯洁队伍,规范执法行为。要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暴露出来
的问题,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属于制度不健全的,要研究制定新的工
作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属于制度不落实的,要强化
领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继续完善“金税工程”等现代化征管手段,不
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
民纳税意识。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普及税法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的良
好风尚。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各级政
府要加强领导,在全面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阻力,使整顿和规范税收
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答复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长工商〔1992〕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从业条件,每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只能领取一个营业执照。
对已发生的问题,请你们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1992年3月14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