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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4:09:24  浏览:99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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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政〔200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具体事宜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33号)规定,结合黄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负责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驻黄单位(以下简称目标管理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审定,决定奖惩事项。
  第三条 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目标办),设在市政府督办室,具体承办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依照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下达目标任务,督查目标任务落实,做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基础工作。
  第四条 设立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目标办、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目标考核的复核,提出考核初评意见。

第二章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五条 对区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5项内容: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满分80分。
  (二)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
  (三)政风评议,满分5分。
  (四)依法行政,满分2分。
  (五)市委、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
  第六条 对市直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满分70分。依据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点工作等,分别由市直各目标管理单位于市人代会后一周内提出,报送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运行办)和市目标办审核,经市目标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
  (二)效能建设,满分15分。
  (三)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
  (四)依法行政,满分2分。
  (五)市委、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
  第七条 考核的内容对应省政府对市和省直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进行设定,并随之作年度的相应调整。

第三章 目标管理考核计分
第八条 目标管理考核计分原则: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区县主要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下达指标任务数值的项目(包括市直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绩计算分值。
  (二)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按市领导批示件办理、决办事项办理和季度工作报告情况计分;按时办结的得满分,超时办结的减半得分,久拖未办的不得分。建议提案办理未与建议提案人见面的、能落实而未落实的、建议提案人不满意和未办结的、当年落实率达不到40%和代表委员满意率达不到98%的、办理建议提案5件以上未提交办结报告的分别扣减得分。没有办理任务的单位得平均分。
  (三)政风评议、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按市监察局年终“三位一体”评议实际得分计算。
  (四)依法行政,按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年终考核实际得分计算。
  (五)领导评议,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评议打分,评议打分实行权重计算法。
  (六)各项目计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七)凡被实行“一票否决”,年度政风评议基本满意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达不到规定分值95%或推进工作落实达不到规定分值80%的目标管理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在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的相应加分,排序在第6位以后的相应扣分。因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因素造成影响的,不作为目标管理单位扣分因素。

第四章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工与程序
第九条 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工:
  (一)市目标办和市经济运行办分别负责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和区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初核和分值的计算。
  (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目标办和市经济运行办提供全市和区县相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实绩数值。
  (三)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目标管理单位政风评议、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和提供确定分值。
  (四)市法制办牵头负责目标管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提供确定分值。
  (五)市综治办、市经委、市安监局、市计生委分别负责提供相关“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省要求提供民生工程、国债项目建设“一票否决”情况。
  (六)市目标办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和确定分值(“项目入园”招商引资情况和确定分值由市招商局负责提供),并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评议分值、各目标管理单位总得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的汇总。
  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分工,按考核内容由市目标办作出具体通知要求。
  第十条 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分为自查、初核、复核和审定:
  (一)自查。区县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评分,于次年1月18日前分别向市目标办、市经济运行办提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和自查(实绩)计分表。
  (二)初核。由市目标办和市经济运行办分别对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和区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绩进行初核和计算分值;市目标办汇总5项考核内容得分,综合“一票否决”情况,提请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复核。
  (三)复核。由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对初核汇总的情况进行复核、评议和初步排序。
  (四)审定。由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将复核结果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名次,决定奖惩。

第五章 考核结果与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区县政府考核得分位居前3名为“优秀”,市直目标管理单位考核得分原则上位居前15名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区县政府位居末位、市直目标管理单位位居后3名,且总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一般”;其他为“良好”。考核结果不执行并列排序,总分相同的按领导评议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值高低确定名次。
  第十二条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分别由市、区县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优秀”目标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奖励和目标管理单位个人奖励。
  获“优秀”的区县领导班子由市政府实施奖励: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区县目标管理个人奖励,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奖励标准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决定,奖励资金由区县财政解决。
  获“优秀”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由市政府实施奖励:各奖励人民币0.5万元。
  市直目标管理单位人员奖励由市政府实施,考核结果位居“优秀”位次且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考核结果位居“良好”等次且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每人奖励人民币800元;考核结果位居“一般”等次的,且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未纳入目标管理单位人员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按“良好”等次实施奖励。奖励资金按财政供给渠道解决。
  领导班子的奖金,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奖金不低于30%。领导班子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由市政府实施、市财政安排资金的奖励,年度奖金数额的调整,由市政府会议研定。
  第十三条 除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因素外,对考核结果位居“一般”的区县政府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领导班子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对连续三年位居“一般”的区县政府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目标管理单位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
  第十四条 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和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考核指标予以“一票否决”的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目标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办法》(黄政〔2008〕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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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7年5月28日  证监发字[1997]29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福建省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

我会证监发字[1997]292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 169和423号文

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

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

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

户。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

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未按时上报发

行有关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


信号维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铁道部


信号维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铁道部



随着列车速度不断提高,密度和重量不断加大,信号设备修与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现行《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日常维修的组织形式和维修方式不能适应运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
一、信号维修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信号维修体制改革必须以实施电务维修技术工程为龙头,以改革维修方式为突破口,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备,建立微机监测网管系统,优化维修组织,提高设备运用质量,达到减人提效,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运输安全,逐步实现预防性状态修。
二、信号维修修程改革
1.把现行《维规》规定的日常维修工作“日巡视、月检查、季检修、年整治”四个修程改变为“日常维护、集中检修”两个修程,实行维护与检修基本分开。
日常维护:对室内外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室内电气特性的监测、分析和处理;在“天窗”点内对室内设备检修和整治;负责室内外联系要点及昼夜值班;负责故障处理;完成年度全站信号联锁试验。
集中检修:在“天窗”点内对室外设备集中检修、整治和标调;完成季节性和年度工作;配合工务作业。
2.信号设备要定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
规范大修管理办法,落实大修费用;中修应遵循“整修、补强、恢复、改善”的方针,提高中修工作质量,保证中修费用,维修工作应贯彻“质量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直接用于信号维修的费用。
三、优化现场信号工区设置
1.将现有小工区合并为大工区,分别设置值班工区和集中检修工区,将单独作业改为集中作业。每个车间(领工区)原则上设置1个值班工区和1个集中检修工区,管辖范围较大的车间(领工区)可增设。
2.工区日常维修工作内容:
值班工区: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工作,按轮班制实行昼夜值班,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集中检修工区:负责室外设备的集中检修工作,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包保责任制。
3.各局(集团公司)、分局(总公司)应对集中检修工区配置维修作业车和专用无线通信设备。
四、实行“天窗”集中检修
改变传统的利用行车间隔、零星要点的维修作业方式,实行“天窗”集中检修。信号设备集中检修应充分利用综合“天窗”进行。驼峰实行停轮修。要根据“天窗”的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
电务段应统筹安排利用“天窗”进行日常检修,集中作业,减少对运输的影响。实行“天窗”修后,不得零星要点进行检修作业。
中修施工及“天窗”时间内无法完成的较大型施工,仍必须纳入月度运输计划,集中作业。
五、合理延长检修周期
质量达到第二轮中修标准的设备检修周期延长为:道岔转换设备每2个月1次,轨道电路每半年1次,调车信号机实行故障修,其余室内外设备每年1次。
安全型无极继电器和各类变压器实行大修期内故障修。
六、建立信号监测网管系统
为改变信号监测手段落后状况,必须尽快建立信号监测系统,实现对运用中的信号设备操纵监督记录、动态测试、故障报警和超标告警等功能。
信号监测系统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功能,统一制式,集中投资,分步实施。两年内(1997年~1998年),五大干线(京广、京沪、京哈、陇海、京九)全部建成;2000年前六大干线(京包、湘桂、湘黔、浙赣、成渝、兰新)全部建成,其它干线亦要安排计划,逐
步建成。
应重点建好车站信号机械室、车间(领工区)、电务段信号微机监测网管系统,并与DMIS工程结合,统一规划,逐步建成DMIS基层网。同时要以各级电务调度为基础,逐步建成分局(总公司)、局(集团公司)和部三级网管监视中心。网管中心实行昼夜值班,掌握并分析管内
信号设备的运用状态,指导维修工作;及时指挥处理设备故障和应急抢险。
七、强化电务试验车定期检查测试考核制度
运用电务试验车定期动态检查信号显示、轨道电路电气特性和机车信号设备运用状态,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并纳入电务段经济责任制考核。
各局(集团公司)、分局(总公司)应尽快配齐电务试验车,提速区段要配备能适应160km/h速度运行的试验车。
电务试验车需配置能满足管内设备测试需要的具有高可靠、高精度的智能设备,指导现场维修。
电务试验车检查周期为:主要干线铁路局每季1次、铁道部每半年1次;一般干线铁路局每半年1次,铁道部抽测。
八、建立新技术设备的三级维修中心
微机联锁、调度集中、调度监督、驼峰自动化、通用式机车信号、计轴和UT系统等新技术设备要按三级维修中心的方式维护,现场设备采用故障换盒换板修。全路维修中心设在部指定单位,局(集团公司)、分局(总公司)维修中心要以各级电务试验室为基础,在基建、更改工程新
技术设备施工中同步组建。各级维修中心要配备较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必需的检测仪表和交通工具,负责对器材的修理,指导管内新技术设备的维修、测试和人员培训。
S700K、L700H、ZYJ7等新型转辙设备15年不下道,按有关文件规定由工厂建立一级维修中心,负责保修。
九、提高信号基础设备的可靠性
1.抓好信号设备质量源头,提高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解决好基建与维修标准不统一、造成维修部门二次施工的不合理状况;同时,要抓好工厂产品质量,实行产品质量责任事故赔偿制度。
2.在大修更改、提速改造、信号中修和电务建线工作中,以“五防”(防松、防锈、防断、防卡、防雷)为重点,积极采用“三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一化”(双套冗余化),提高信号基础设备的可靠性,减少设备维修。
3.提高现场基础设备的可靠性。逐步淘汰直流转辙机,采用三相交流转辙机和分动外锁闭道岔装置。区间及站内正线的绝缘节头采用高强度绝缘,轨距杆采用粘接式绝缘轨距杆,主要干线逐步改造为无绝缘轨道电路,轨道引接线采用双套化,接续线采用一塞一焊或双焊。新线建设时
站内采用相敏轨道电路。淘汰交流计数、极频自动闭塞制式,积极发展通用式机车信号。积极发展和推广信号电缆的地下接续、干线充油电缆、新型信号机构、单元密封新型控制台、高可靠新型电源屏等。
4.加强结合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道岔和轨道电路的工电联合整治,改善设备的运用状态。对轨道电路“压不死”的区段,应加强管理,纳入车电联控。
十、改革电务现行安全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信号维修体制改革要求,提高电务安全考核的科学性势在必行。
在考核中,凡信号人员违章作业或因维修不良造成联锁失效、而耽误列车时,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严肃考核。其它原因造成信号设备故障耽误列车时,也应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对策,适度考核。
信号责任故障作为电务内部设备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主要指标,按故障率考核,同时考虑道岔换算组数和列车繁忙程度。信号责任故障率为3.5件/百组换算道岔。
十一、加强联锁管理
1.信号联锁是保证铁路行车安全的核心,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应高度重视,要强化联锁意识,加强联锁管理。各电务段要做好联锁变更、联锁核对等日常联锁管理工作,并要重点把好集中检修、中修施工、工程验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中的联锁试验环节。
2.为加强信号联锁管理,应明确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人负责全段信号联锁工作;车间(领工区)应设工程师(技术员),负责日常联锁管理、质量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做到联锁管理责任到人。
十二、加强信号工队伍建设
1.信号工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应全面提高信号工的政治、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新参加信号工作的职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文化程度应不低于技校水平。
3.建立新设备的演练基地,加强对信号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4.信员工作技术密集,安全责任重大,为稳定专业技术队伍,要做好电务段高、中、初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择优评聘。
为顺利推进信号维修体制改革,决定在哈尔滨局哈尔滨电务段、北京局石家庄和唐山电务段、上海局南京电务段、郑州局武昌和西安电务段、广铁(集团)公司广州电务段、成都局内江和重庆电务段9个电务系统现代化管理试点段先行一步,组织实施,同时各局、(集团)公司要在每
个分局、总公司选择1~2个试点段,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199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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